类似新东方 VIE 风波的事情会发生在其他中国概念股身上吗?

如何看待新东方(NYSE:EDU)股价2天内暴跌60%?主要原因是VIE ,还是公司上市前涉嫌造假欺诈,导致被做空? http://www.zhi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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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类似的事情会不断重演,因为这是一个结构性的问题。

VIE结构对于国外普通投资来说是陌生、古怪、不可理解的,所以特别容易引起恐慌。这种结构形成的历史原因和演变都很复杂,这里不展开讨论了,如果有兴趣的话,推荐读读《财经》杂志前首席记者曹海丽在新浪2000年上市时写的报道“新浪:领跑的代价”magazine.caixin.com/200。有时旧闻是对新闻最好的评论。

在我以前写的答案中,引用过一张“VIE 上市的企业全名录及行业分析”(苏龙飞整理)zhihu.com/question/1963。可以看出,除了在境外上市的国有企业(它们采用直接控股的“简式结构”),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都采用的是VIE结构。所以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一家公司的质疑会波及其他公司。

客观的说,VIE结构的诞生是“绝妙的妥协”,在中外不同法律制度、会计制度中找出了一个勉强被各方都接受的方案,对中国的民营企业融资尤其是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可以说,没有VIE结构,这些年美元风险投资在互联网行业的投资都不会存在。

但VIE结构从本质上又是很脆弱的,依靠的是境内外各方的默契,甚至要靠控制境内公司股权的创始人的“人品”,因为把境内利润合并到境外上市公司报表的“桥梁”即系列控制协议(一般包括“业务合作协议”、“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独家服务协议”、“借款合同”、“资产购买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表决权协议”)按照中国《合同法》都是有可能不履行甚至解除的。王志东从新浪离职时遵守了这一默契zhihu.com/question/1985,而马云转移支付宝时则挑战了这种默契。如果境内监管部门在政策上再有一些变动,哪怕只是传闻(像上次那份引起极大震动的《关于土豆网等互联网企业境外上市的情况汇报》,其实只是证监会的内部报告,离整顿VIE差得很远),都会加剧市场恐慌,使股价大幅波动。

另外提一句,这次新东方股价大跌有两个因素,7月17日是因为VIE事件,7月18日是因为浑水报告发布(时机把握的很精准),我认为需要分开讨论。我会在别的问题中讨论浑水报告存在的问题。

必然会。

国内报道新东方股价连续暴跌,连续两天跌幅超过 30% 是VIE造成的说法是在误导。VIE 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浑水公司 (Muddy Waters) 发布了质疑新东方 (EDU) 涉嫌财务欺诈的报告。 报告全文在这里 muddywatersresearch.com

粗略阅读了一下,可以有把握地说新东方的管理层至少曾披露过多处不实信息。至于虚假信息的严重程度,以及新东方是否存在恶意欺诈的行为,有待进一步的调查来核实。

自己大致总结了一下浑水质疑报告中的要点和有意思的细节:

1. 新东方CFO 谢东萤 (Louis Hsieh) 于2012 年 6月公开否认新东方存在任何加盟店(franchise), 强调新东方旗下学校都是100%全资子公司,新东方不允许第三方使用新东方品牌。但浑水公司证明了至少新东方旗下的泡泡少儿教育(Pop Kids)品牌自2004年起就是以加盟店形式经营的,而且允许加盟店用新东方的商标做宣传 (新东方,泡泡少儿教育,精英英语是新东方年报里列出的三大自有领导性品牌)。

2. 新东方对泡泡少儿教育的加盟店收取一次性的加盟费,不对加盟店进行额外抽成,并注明加盟店自负盈亏,自负员工工资,这是明显的加盟店行为。但新东方要求加盟店提供年度收支帐表和注册信息。浑水认为新东方在这里有可能把加盟费移做它用,把加盟店营收计入总营收。

3. 浑水公司一个戏剧性的发现是 - 新东方海外上市公司的真正股东不是俞敏洪,而是俞敏洪82岁的母亲李八妹,浑水公司在报告中出示了2012 年李八妹在新东方上市公司法律文件中的英文签名。不知这种安排是否是俞敏洪为避免将来离婚时与夫人平分家产而采取的保护措施。这种做法明显给美国人一种“投机”的感觉. (注:根据未证实小道消息,俞敏洪本人持有加拿大绿卡,把新东方上市公司的股权放在李八妹名下可以避免给加拿大缴税。排除离婚分家产,避税等八卦因素,由于李八妹实际控股新东方境外上市公司,而俞敏洪本人完全控制新东方境内公司,不知道这种母子控股架构是否会对本来就脆弱的VIE结构带来更大的不确定因素)

4. 浑水公司发现新东方在国内把自己注册成了"非盈利教育机构", 但新东方明显不符合非盈利教育机构的条件(能够授予学位等等),而且根据浑水公司列出的相关法规,只有国有资产才能注册非盈利教育机构。与此同时,新东方在招股书中说自己享受政府的减税待遇,但在浑水公司出示的新东方在国内提供的中文年度注册文件里,减免税一栏却是 "无". 浑水公司还用证据表明新东方不符合相关减税条件,与此同时,财务报表里"其它支出"一项花费太少,和应纳税款支出对不上号。

5. 新东方财务审计支出逐年减少,甚至小于规模远小于新东方的其他上市中国教育公司的审计开销。浑水公司认为相应审计公司没有尽到审计责任,或者新东方对审计公司有故意隐瞒行为。

6. 浑水公司认为新东方通过内线或者政府得知了浑水公司的调查行为,新东方两个月前宣布的首次派发股息计划被浑水公司认为是针对浑水公司做空调查而采取的应对措施。还有,浑水公司认为自己的服务器和邮箱近期遭到了来自新东方的攻击。

7. 浑水质疑报告中将新东方的VIE 授权合同和百度的 VIE 授权合同进行了逐条对比,认为新东方的合同存在严重缺陷,无法保障美国股东的利益。

8. 浑水公司认为新东方财报中宣称的 60% 毛利率不靠谱。

总之,浑水公司认为新东方在信息披露上有多处不诚实甚至欺诈的行为。也许很多中国公司认为只要利润总数不太离谱,就不算欺诈。但显然很多美国公司和金融界人士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发现多处虚假信息足以证明公司整个年报不可信,整个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如果其它中国概念股也采用这种稀里糊涂的态度对待年报,类似的浑水公司阻击事件必然会反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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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7/23/2012 看到雪球用户 @开心在当下 的如下分析, 把我前面提到的浑水第四条质疑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转载在这里供大家参考 "新东方最大的问题就是非法避税,我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与合理避税有过研究并对新东方等教育公司上市架构设计与投行的朋友有过探讨。在我国不要求合理回报学校免税,要求回报学校按公 司标准收税还要交12%留存金,且两类学校资产都不属于举办人,属国有资产,这是中国法律规定与公司不同。新东方为了避税选择设不要回报的学校,通过关联 交易把利润转移到公司里,这样收入中与教学成本相抵的收入部分逃了营业税,转移出去部分交了营业税,所以从合并报表看营业税率低于正常水平。但这种合并无 产权关系学校在财务上是说不通的。这种避税不能属于合理避税范畴,应属于逃税。且学校资产不能合并在新东方报表内,这两项是新东方不敢正面回应的也是所有 中概教育股的命门。"

最后,我想强调的一句是:浑水的质疑报告值得认真分析对待,最好不要简单地用"这些老外明显不懂中国国情,我们信任新东方,信任老俞”这样的条件反射来拒绝深入思考。说句八卦的话,浑水的高层 Carson Block 1998年就在上海工作过,还在2007年出版了"Doing Business in China for Dummies"一书,amazon.com/dp/047004929 目前亚马逊评价四星半。本书网上能找到电子版,读了之后发现 Carson 对中国,中国政策,中国人的认识基本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