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有哪些令人印象深刻的「财务造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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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例行总结(2016年情况请参见 Wifs P:2016 年有哪些令人印象深刻的「财务造假」事件?

2017年,证监会一共发出了109份行政处罚通知,涉及的处罚内容主要还是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规披露和财务造假四大领域。单从处罚总量来说较去年略有下降,但其中涉及财务造假行为的处罚有29份,几乎比去年翻了个倍。

这29份行政处罚里,有5份是炒冷饭,对去年已经定性的案子(欣泰电气、康华农业、振隆特产、亚太实业)的其他责任方(券商、会计师、律师)进行追加处罚。其余24份处罚书,按涉案主体来区分,集中在这么几个案子上:

  • 浙江九好:前后涉及8份行政处罚书,冠绝全场。处罚对象覆盖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壳公司(鞍重股份)原管理层、券商、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基本全军覆没、无人幸免。
  • 登云股份:涉及4份行政处罚书,对象包括管理层、券商、会计师、律师。
  • 博元投资:3份行政处罚书,对象包括管理层、券商、会计师。
  • 成城股份:3份行政处罚书,分别基于不同的事项对管理层进行处罚。
  • 其他公司:江苏雅百特、佳木斯电机、山东墨龙、ST烯碳、江苏保千里、嘉寓股份,各吃了一张对管理层的罚单。

这些案子中,从财务造假的手法和核实难度来说,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当属江苏雅百特和浙江九好。

从业务模式来说,雅百特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只是传统的项目施工和建材贸易。理论上的财务核查程序和一般同类企业也没有什么区别。但当这些行为和境外活动结合起来,配合以完整的伪造证据链条和资金链条,又扯了几张虎皮做大旗,对于没有什么行政执法权力的中介机构来说,想要一眼识破这种骗局的确不是很容易。在很多媒体报道里,喜欢渲染所谓“20平米小房间里的一个会计操纵十家关联公司账簿”这种戏剧化的场面,虽然这也是事实,但并不是雅百特这个案子的重点。

雅百特之难,还是在于“跨境”两个字。看一下其两大业务板块的造假途径:

  • 工程项目:通过虚构巴基斯坦木尔坦市的所谓城市公交工程项目,虚增收入2个亿。在此过程中,利用隐性关联公司构建了完整的资金循环、制造海外项目回款的假象;并且伪造项目工程进度单、人工成本计算单、材料成本等资料,构建完整的书面证据链条;同时将名义上报关出口至巴基斯坦的建筑材料运送到香港、新加坡等地,制造项目施工假象,然后再安排关联公司以进口原料的名义将这些货物运回国内,实现资金和物流的循环。
  • 建材贸易:与上面类似,通过伪造建筑材料出口合同,将名义上报关出口至安哥拉的货物运送至香港,然后再由其控制的关联公司将货物进口回国内,虚构外贸交易;同时也利用关联公司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并伪造出入库凭证,通过部分关系客户中转资金、伪造“真实”的资金流,虚构国内贸易。

由于以上书面证据链和资金流的完整,单从纸面上的确未必能简单地戳穿骗局。但如果这些情况发生在国内,中介机构通过实地走访项目现场、对供应商和客户进行尽调、在当地挖掘点背景消息,要想摸到一些蛛丝马迹也不会是太困难的事情。然而事涉他国,并且是巴基斯坦这样多少有些敏感的地方、明着暗着似乎和当地政商人士还多少有点瓜葛,国内中介机构哪个又有足够魄力和能力,敢保证说一旦趟进这滩浑水不会被溅一身烂泥?如果不是有知情人举报,恐怕证监会也不见得有太多线索对其开刀,这个盖子还不知道要捂多久。据事后的报道,雅百特在造假过程中“动用7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个公司走账,超过100多个银行帐户进行资金转移,并且大量通过银行票据和第三方支付划转”,哪怕这些只是管理层自己注册的皮包公司,证监会稽查人员为了挖清资金流脉络也“几乎走遍了上海各大银行”。先不说中介机构能不能承担这个调查成本,就算是想这么干,这么多境内外第三方和金融机构有几家会配合干这个事情?到最后怕还是得自己给自己找台阶下。

当然这不是说中介机构就没有责任,起码自己接单子时风险评估没做好,这口锅无论如何是逃不掉的。在没有能力搞清楚水有多深的情况下抱着拼一枪的心态打单,那就要做好愿赌服输的准备。上面所列处罚信息中,虽然涉及雅百特的目前看起来仅有一份,但实际上证监会是在17年12月中旬才对公司管理层作出的正式处罚,打在其余有责任的中介机构头上的板子决定多半会在18年陆续落下,会计师和券商要想全身而退估计是不太可能的。但我个人的看法,这个案子里中介机构的责任从情理而言,应该没有其他一些典型造假案例中那么大。对中介机构而言,这个案子的教训更多在于告诫大家心别太贪,看不懂的东西少掺合,别天天想着沾政策的光。


九好的案子则是另一种层面的核查难度,对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以及投资者而言也更有借鉴意义。从造假手法和技巧来说,九好是比较有“技术含量”的。因为工作关系,我曾比较深入地接触过这家公司,不方便说太多细节,好在公开信息也已经爆出来不少了。概而言之,九好还是在资金上做文章,用虚构的资金、隐藏的债务来支撑财务泡沫。

九好的业务是所谓后勤平台,说白了就是中介,这决定了其业务特性:轻资产,定价和毛利率缺乏可比较的市场对象,在收入端造假的难度和成本较低,缺少可用来追溯业务真实性的依据。理论上,如果对方客户愿意承认一笔业务、也有款项回笼,那就很难去验证九好在这其中究竟提供了多少服务、产生了多少价值,也很难从一般的商业常识去判断账面上实现的收入和利润是否合理。

九好也就是利用了这种业务特性来编织谎言。说起来也不复杂,只不过是找一群关系客户打个招呼、签个合同、盖个对账单,轻轻松松就虚构出2.6亿收入,反正是无处查证的东西,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到这里为止,手法并不算新鲜。关键是,虚构出来的收入,钱从哪里来?没有资金进账,纸面上的凭据做得再完美也不会被中介机构和监管采纳。九好用的是两个方法:

一是老派做法,大股东掏钱垫:明面上从客户那里收钱,台面下再通过私人账户退回去,反正借壳上市后几十倍PE一番,怎么算都是赚的,况且其中一部分资金也是从公司账面上用各种名目套出去的。

二是比较“大胆而创新”的做法:第一步向有业务关系或私人关系的第三方公司借款;第二步用借来的钱买理财产品;第三步用理财产品为之前的贷款企业提供质押担保,由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第四步对方拿着承兑汇票贴现,以抵销其向九好的借款(贴现的融资成本则同样由大股东私下贴补给对方,避免在九好的报表上留下痕迹);第五步把借来的钱通过隐性关联方倒手和账务处理,伪装成业务回款。这样留在九好财务账面上的,是3个亿的累计业务收款、以及用这些钱买来的理财产品;藏在报表之外的,则是由质押担保所形成的3个亿负债。九好抱定的打算是在这颗债务地雷到期爆炸前,通过借壳上市成功圈钱,再以圈来的钱还债 —— 有没有联想起某PPT生产商?只不过这个梦还没做到一半就被击碎了。

实际上就我所知,九好在填补资金缺口时用的造假手段还不止上文这一种。其余的手法在证监会的处罚中没有提到,也许是没看到,也许是觉得有前面的事情就足够定案了、不用再纠结其他枝节了。棺材板钉得牢牢的,多一颗少一颗钉子倒也无所谓。

不过九好的造假手段虽然不算很常见,但离着“无懈可击”这四个字也是差远了。即便抛开技术层面的问题,如果愿意钻得深一点,恐怕也会有解不开的心结:一个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平台业务,竞争力在哪里,门槛又在哪里,打算靠创始人的私人关系吃一辈子吗?一家公司与主业无关的资金吞吐量长期远超主业产生的资金流量,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是正常的事情吗?不知道后来参与这个案子的券商和会计师们有没有给自己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除了这两大天坑外,其他被处罚的造假企业手法上相对比较“保守”,没什么想象力:

  • ST烯碳:把应当计入损益的费用在应收款中挂账;
  • 佳木斯电机:少结转成本、高估存货价值;
  • 博元投资: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并进行虚假背书,以此虚增资产;
  • 类似的还有成城股份:伪造银行凭证、虚构资金流转和资产转让交易,以此虚增利润;
  • 山东墨龙:虽然涉案金额高达6.2亿,手法也不过是在销售单价上做手脚、虚增暂估收入,以及少结转成本;
  • 江苏保千里:通过伪造合同来虚增评估价值;
  • 嘉寓股份的花样稍微多一点:隐瞒关联关系、虚构资金往来,同时跨期结转工程项目成本来调节各年度利润,并且利用账外资金发放员工薪酬、少计提费用。

当然从旁观者的角度,并不希望造假手法年年翻新,毕竟最后吃亏受累的也有我们这些中介机构的一份。不过“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遑论市盈率动辄三四十倍的A股呢。人性终归是最难以逆转的诱因。

背景:天成控股(现在叫”*ST天成“了)2016年报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减上亿元利润,由原预计盈利千万元变成了亏损近亿元。(年审“否了”公司会计 天成控股业绩由盈转亏面临ST)得知这个消息我很是吃惊,眼前出现了这样一幕:

某办公大楼天台,瑞华审计师手持审计报告,正要签字,天成控股财务在一旁做悲愤状。

天成控股财务:“给我一个机会。”

瑞华审计师:“怎么给你机会。”


天成控股财务:“我以前没的选,现在我想做个好会计。”


瑞华审计师:“好啊,去跟证监局说,看他们让不让你做好会计。”


天成控股财务:“那就是让我去死。”


瑞华审计师:“对不起,我是审计师。” 落笔签字。

天成控股财务卒 。

上面一幕当然是电影里演的,细看过年报,我脑海中出现的情景是这样的:

贵州某酒店包厢内,酒足饭饱后,天成财务负责人与瑞华审计负责人正在密谈。

天成控股:今年年报可是费了哥哥我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盈利了,兄弟你千万手下留情,放哥哥一马,不要再调了。

瑞华:不是做兄弟的不给面子,实在是没有办法,看看报表,16年毛利才2.19亿,扣掉三项费用和税金,主业就亏了1446万,说你赢利,还是扭亏转赢,谁信呀!

天成控股:15年我们把苏垦银河30%股权作为对价认购西仪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660万股,光这一笔就赚了4777万元,补亏足够了。

瑞华:问题是你递延所得税资产还空挂了3千多万呢,这些资产都是因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对应了两个亿的可抵扣差异,也就是说你们公司在未来几年内最少要赢利2亿才行。现在公司已经连续两年亏损了(扣非后是亏损四年以上了),准则规定经测算未来通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实现稳定盈利的公司是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按说去年审计时这3千多万就应该冲回了,可你们就是不同意,还信心百倍的保证16年能盈利,结果呢?为这事去年主审已经提意见了,今年无论如何这3千万是要冲回的!

天成控股:我算算,主业亏损了1446万,今年应收款增加不少,还要扣掉2600多万减值损失,这就4000万了,再加上3000多万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我就净亏7000多万,就是把4777万的投资收益全算上,还是亏2千多万元。按规定连续亏损公司就ST加*了(退市风险警示),看样子明年经营情况也不乐观,再亏就要退市了,老板非杀了我不可!

瑞华:我给你想个办法,既然要蹲下,不如蹲的更深一点,你那认购云南西仪产生的4千多万投资收益可以放到17年确认,明年那怕你们略亏一点也没事,可以补回来。还有天一工贸公司950万的股权认购款、收购钼镍矿权预付的订金1510万,这都是2011年的事了,放了五六年没动,一分钱减值准备不提实在说不过去,这次也一块全额提了,干脆点,一次亏它1个亿,也算为以后扭亏为盈做点储备。

天成控股:认购云南西仪是15年底的事,合同也是那时签的,赚钱是在16年,放到17年确认是不是说不过去呀?

瑞华:这你就不懂了,准则有一条基本原则叫“实质重于形式”,从实质上讲这4千多万应该在16年确认,但形式上苏垦银河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日期为2017年1月6日,也可以算成17年的事。讲形式还是讲实质,全在于我们站在那一边。现在我们光强调工商变更登记的事,对合同避而不谈就可以了。

天成控股:那几笔认购款之前一分钱坏账准备没提,现在一下子全额计提是不是有点多了?那都是定金,对方认账的,不是不还,是我们没让他们还,按说不会有什么损失。

瑞华:没事,这几笔款子金额大,是个别认定坏账损失的,之前个别认定没损失所以没提,现在时间长了,个别认定全额损失,都是主观判断,都说得通。放心,现在大踏步的后退是为了将来大踏步的前进么,将来利润不够了,让对方把钱退回来,退多少就是多少的利润,可防可控!

天成控股:那ST会让公司股价大跌的,大老板亏钱可不好。

瑞华:大跌正好,跌了正好补回来,还说明大股东与小股民共患难,到年底扭亏增盈,摘星去帽,涨得不要太猛,老板夸你还来不及呢!

天成控股: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就这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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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我一年前得到消息时的旧作品,都是我开脑洞瞎编的。

有趣的是2018年2月8号,天成发布了2017年最新的业绩快报,再次宣布扭亏为盈,实现利润2700万元的最主要功臣还是那个西仪股份的那4777万。


看来一年前的判断不是没有道理呀!


现在我们正经还原一下事情的经过:

2017年初,由于天成公司长期经营亏损,扭亏无望,且存在大量潜在损失,为了规避风险,主审所提出将以前要求计提但一直没有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应收款坏账损失都反映出来。而天成公司认为分次反映不如一次完成,小额分年承担不如在一年全部承担,这样以后年度就可以轻装上阵,实现扭亏。

所以天成公司把本该分年计提的坏账损失一次性全额计提,把本可以在2016年反映的投资收益计算到了2017年,为2017年实现扭亏打下了良好基础。

而2016年的业绩反转成了一次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经典案例。



事还没完!

最近我又收到这样的消息:从“盈利千万”到亏损近亿,*ST天成业绩变脸遭上证所处分

看来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事情还是败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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